保密守则:
根据当事人的要求,为其进行其他特定事务的调查。
委托人和所调查的内容除总探长与案件的直接探员知道,对外是绝密的。
1、不准在通讯中泄露工作内容
2、不准在公共场所讨论工作内容
3、不准携带秘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
4、不准携带秘密材料探亲访友
5、不准对包括亲属在内的无关人员暴露自己的身份
6、内部工作人员不准询问其他工作人员的活动
7、为委托人保密,为委托事项保密,为调查得来的情报只为委托人所用保密,等等。
保密是侦探公司生存与发展所需,不保密便无以自立,无法取得客户的委托和信任。